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-中组发【2001】10号.docx

摘要: 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 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中组发【2001】10 号 (2001 年 4 月 30 日)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管理,保证国有重要 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公正履行职责,促进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风 廉政建设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重要骨干企业(含国有控股企业) 领导人员是指列入中共中央管理和中央企业工委管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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